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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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北流市民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本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于厂内员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流入北流市民安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连续两天监测的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的最大值及核算后的日均值均满足废水排入北流市民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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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磨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其中打磨修边废气经离心除尘器和滤筒除尘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打磨车间2#废气处理后排气筒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达标 |
2 |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的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 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进入水帘柜和底部过滤装置预处理后,再进入水喷淋塔处理,然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喷漆车间3#废气处理后排气筒采样口连续两天监测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的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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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声、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设备布局比较合理,现场将噪声大的设备置于生产车间中间,远离厂界,并选用了高效低噪、振动较小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消声处理,基本上控制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厂界外1m处4个监测点两天监测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北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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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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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按报告表要求将边角废料收集后外售。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油漆空桶由原供应商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设备保养过程产生含油的抹布和废机油,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含油抹布属于豁免清单中一列,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漆渣以及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及对应的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理;使用过的废抹布属于豁免清单中的一列,且量较小,因此连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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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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