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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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水质标准要求 | 化粪池 |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废水总排口W1,其中pH值监测范围在7.7-7.8,化学需氧量的监测最大日均值为234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监测最大日均值为118mg/L,悬浮物的监测最大日均值范围在177mg/L,氨氮的监测监测最大日均值21.4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荆州申联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水质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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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模、熔蜡、焙烧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制壳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浇注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制模、熔蜡、焙烧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制壳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浇注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DA001废气排气筒G1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0mg/m3,颗粒物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7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9kg/h;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为10kg/h;DA002废气排气筒G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0mg/m3,颗粒物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3。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5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中排放浓度限值6.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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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 结果表明,验收期间东侧、西侧、北侧厂界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1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9.2dB(A),6个点次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65dB(A),夜间的标准为55dB(A);验收期间南侧厂界监测点两天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1.0dB(A),2个点次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的标准为70dB(A),夜间的标准为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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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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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含有抹布、废型壳渣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堆存场所的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规范要求。 | 通过现场核查可知,生活垃圾、含有抹布、废型壳渣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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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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