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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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厂房负极清洗废水预处理装置 | 无 | 重庆弗迪研究院项目负极清洗废水经12#厂房负极清洗废水预处理装置(采用“减压脱水—深度分解—生物膜法处理—过滤”,处理规模为6m3/d)处理后的废水进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 无 | 达标 |
2 | 喷涂废水车间三级沉淀预处理设施 | 无 | 喷涂废水经车间三级沉淀预处理后进入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 无 | 达标 |
3 | 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440m3/d)于2020年11月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氟化物和石油类等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重庆弗迪公辅工程废水处理站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重庆弗迪公辅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m3/d)于2023年11月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重庆弗迪生产废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氟化物和石油类等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达标 |
5 | 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产区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璧南河 | 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废水监测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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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套 NMP 回收+喷淋吸收处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项目共配备5台正极涂布机,产生的涂布废气经3套NMP 回收+NMP循环+喷淋吸收处理后经3根排气筒达标排放。1#正极涂布机对应1# NMP 回收+喷淋吸收处理设施;2#和3#正极涂布机对应2# NMP 回收+喷淋吸收处理设施;3#和4#正极涂布机对应3# NMP 回收+喷淋吸收处理设施 | 中试线和实验中心生产线涂布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3套注液和化成废气治理设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项目注液和化成废气配备3套治理设施,采用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中试线12#厂房治理设施设计风量40000Nm3/h,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中试线17#厂房治理设施设计风量20000Nm3/h,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10#厂房实验生产线治理设施设计风量20000Nm3/h,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中试线和实验中心生产线注液化成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3 | 11A厂房测试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11A厂房测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通过2套碱液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17m高排气筒(DA010#和DA011#)排放(单套处理规模120000m3/h,车间配备2套,每套包括2组处理设施) | 对11A厂房测试废气颗粒物、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4 | 11B厂房测试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11B厂房测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通过2套碱液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根17m高排气筒(DA012#和DA015#)排放(单套处理规模120000m3/h,车间配备2套,每套包括2组处理设施) | 对11B厂房测试废气颗粒物、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5 | 品质检测中心测试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品质检测中心测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6m高(DA013#)排气筒排放(处理规模25000m3/h) | 对品质检测中心测试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6 | 7#厂房喷涂线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7#厂房喷涂线:助焊剂喷涂和烘干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7.6m高(DA007#)排气筒排放(7#厂房处理规模为15000m3/h) | 对7#厂房喷涂线废气颗粒物和氟化物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7 | 17#厂房喷涂线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17#厂房喷涂线:助焊剂喷涂和烘干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处理后过1根29m高(DA008#)排气筒排放(17#厂房处理规模为30000m3/h) | 对17#厂房喷涂线废气颗粒物和氟化物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8 | 微蚀清洗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17#厂房清洗线:微蚀清洗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处理后过1根29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处理规模为15000m3/h) | 对微蚀清洗废气主要污染物氟化物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9 | 导热油炉废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 动力站导热油炉与蒸汽锅炉均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产生锅炉废气通过1根18m高(DA014#)排气筒排放 | 动力站导热油炉和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影响区)要求及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 | 达标 |
10 | 混料废气处理设施(9套)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无组织厂界排放限值 | 混料系统全部位于无尘车间,混料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生产车间为无尘车间,通过车间的除湿系统处理后,车间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可以忽略不计。 | 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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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间噪声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涂布机、辊压机、模切机、振动台、锅炉、制氮机、空压机、风机和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在通过建筑隔声,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噪声污染。 | 对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进行验收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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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应按 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 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项目应按 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废 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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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沾染物类废物、废电解液、废油、废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车间预处理污泥、废冷却液、微蚀废液、废漆渣和废酒精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贮存库, 交由相应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有色金属、 废隔膜、废橡胶、废复合包装、废锂电池、工业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喷涂沉渣和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t(GB18597-2001) 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t(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沾染物类废物、废电解液、废油、废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车间预处理污泥、废冷却液、微蚀废液、废漆渣和废酒精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废贮存库, 交由相应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有色金属、 废隔膜、废橡胶、废复合包装、废锂电池、工业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喷涂沉渣和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t(GB18597-2023) 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t(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或因储放措施不力发生环境污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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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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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依托重庆弗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的化学品库房存放化学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各 类废水及其他环境应急设施等,应加强日常联合检查和维护, 并及时对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原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项目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取设置环形收集沟和应急收集池等防范措施。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依托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的化学品库房存放化学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各 类废水及其他环境应急设施等,应加强日常联合检查和维护, 并及时对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原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项目应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取设置环形收集沟和应急收集池等防范措施。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重庆弗迪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整体位于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两个公司均为比亚迪集团全资子公司。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报告以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编制和修订,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两个公司相关生产及贮存设施。2024年7月,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对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报告进行了修订,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