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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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化粪池 | 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芬顿反应+混合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反应+沉淀)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中pH排放最大值分别为6.8和6.9,化学需氧量排放最大值分别为249mg/L和278mg/L,氨氮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4mg/L和15.0mg/L,悬浮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5mg/L和1.12mg/L,氟化物排放最大值分别为1.15mg/L和1.1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最大值分别为97.0mg/L和105mg/L,石油类排放最大值分别为0.57mg/L和0.69mg/L,动植物油排放最大值分别为0.13mg/L和0.18mg/L,均满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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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滤筒除尘装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油烟净化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以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加工粉尘、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食堂油烟。 金属加工粉尘:项目在激光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在每台激光切割机底部设置密闭集气装置,同时在每台切割机旁设置一套滤筒除尘装置,废气收集处理后经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焊接废气: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金属氧化物,项目在每台焊接设备旁设置一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通风排放。 打磨废气:项目需对完成配件焊接后的钢材进行打磨,去除表面明显的焊接痕迹。本项目打磨使用磨砂片人工打磨,有少量粉尘产生,打磨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可自然沉降至地面后集中收集作为边角料处理。 喷塑废气:项目喷塑工艺采用酚醛树脂粉末进行喷涂,喷涂过程由于静电粉末未附着在工件上而产生一定量的废气污染物,其主要为颗粒物。项目喷涂过程位于密闭喷涂房,配套设有引风机,负压收集,喷涂房收集废气进入一套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喷塑生产线固化道出口顶部设有一个排气口,采用引风机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管道排至废气净化装置内进行处理,考虑到固化废气温度过高,本项目采用一套旋流塔+干式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配套配低氮燃烧器,与固化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污水处理站废气: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主体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采用地埋式污水站及污水处理站绿化。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金属机加工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4.2mg/m3,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喷塑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3mg/m3、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最大值为2.20mg/m3、二氧化硫实测浓度小于检测限3mg/m3、氮氧化物实测浓度最大值为3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以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文)。食堂油烟实测浓度最大值为1.6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144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89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最大值为2.44mg/m3,项目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处浓度值2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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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隔声罩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风机安装隔声罩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5.3~48.4dB(A)。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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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分区防渗,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其它区域。等效粘土防渗Mb≥1.5m,渗透系数K≤10-7cm/s。重点防渗区有: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设防渗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 K≤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项目分区防渗,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为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其它区域。等效粘土防渗Mb≥1.5m,渗透系数K≤10-7cm/s。重点防渗区有: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重点防渗区设防渗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 K≤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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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0m2,位于1#车间内,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位于1#车间,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设置两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30m2、100m2,分别位于厂区西南侧、北侧,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位于厂区西北角,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徽蓝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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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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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危险物质为硅烷剂、天然气、脱脂剂、脱脂主剂和润滑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为火灾爆炸伴生风险、废气事故风险、固废事故风险和液体原辅料泄漏事故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 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422-2024-06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