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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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淋废水、冲洗废水:油水分离器+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化粪池;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金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喷淋废水、冲洗废水:油水分离器+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化粪池;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废水检测结果表明:总排口pH7.4~7.7,CODCr浓度为172mg/L,悬浮物浓度为100mg/L,氨氮浓度为24.6mg/L,总氮浓度为35.7mg/L,总磷浓度为2.95mg/L,石油类浓度为0.36mg/L,满足金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达标率均为100%。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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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废房废气: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DA001;预处理工段非甲烷总烃废气: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解过程氧气-丙烷切割工段产生少量粉: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废气主要为拆解预处理过程中排空和收集车内液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拆解过程车身逸散性粉尘;整体框架解体、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危废库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非甲烷总烃及硫酸雾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及硫酸雾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 危废房废气: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DA001;预处理工段非甲烷总烃废气: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解过程氧气-丙烷切割工段产生少量粉: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明:危废库-1#纤维网+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口非甲烷总烃进口浓度为16.2~24.1mg/m3,速率为0.227~0.320kg/h,硫酸雾进口浓度为1.02~1.13mg/m3,速率为0.014~0.016kg/h;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1~1.17mg/m3,速率为0.015~0.019kg/h,硫酸雾排放浓度为0.74~0.88mg/m3,速率为0.011~0.014kg/h。危废库-1#纤维网+活性炭吸附装置硫酸雾去除率27.93%,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4.58%。预处理工段-2#纤维网+活性炭吸附装置、拆解过程氧气-丙烷切割工段与安全气囊引爆工段-布袋除尘器装置总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7~1.17mg/m3,速率为0.025~0.027kg/h,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1.8mg/m3,速率为0.030~0.042kg/h。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达标率为100%。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明: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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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隔声、消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振、隔声、消音 | 检测结果表明:噪声各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为56.7~57.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达标率均为100%。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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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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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废电线、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钢铁、废水箱、废非金属材料、废金属材料、废轮胎、五大总成(不得利用件)、废木板、废玻璃钢、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危险废物(废油液、废机油、防冻液、玻璃清洗液、废蓄电池、其他电子部件、制冷剂、废车灯、废尾气净化装置、含油抹布、废油毡、废活性炭、废纤维网、废包装袋、桶、油污、机油滤清器)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废电线、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钢铁、废水箱、废非金属材料、废金属材料、废轮胎、五大总成(不得利用件)、废木板、废玻璃钢、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油液、废机油、防冻液、玻璃清洗液、制冷剂、含油抹布、废油毡、废活性炭、废纤维网、废包装袋、桶、油污、机油滤清器)委托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其他电子部件、废车灯、废尾气净化装置)委托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交由连云港赣榆六里桥创业园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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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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