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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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根据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东莞市祺之堡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了废水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废水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大 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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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投料、抽真空、捏合工序治理设施 | 有组织排放废气分别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 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和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 装置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和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标准。VOCs 厂 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 设置在密闭车间,设集 气装置将其废气收集后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引至 15m 高 排气筒(DA001) | 根据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东莞市祺之堡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进 行了废气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废气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投料、抽真空、捏合工序有组织排放废气分别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 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和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 装置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和表 1 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建标准。VOCs 厂 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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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 | 根据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东莞市祺之堡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了噪声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噪声验收监测报告;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 使得项目边 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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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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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1.3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滤渣、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已与广东石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合同》。 2 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 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已与东莞市丰业 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液)处理服务合同》。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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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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