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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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 | 本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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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熔融挤出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熔融挤出废气经各设备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油净化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本项目(一期)全年生产时间300d(7200h),实际年产生废气量2164.32万m3,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8.99mg/m3、0.028kg/h。 | 达标 |
2 |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 | 本项目(一期)未收集的熔融挤出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 经检测,本项目(一期)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监测点浓度最大值1.36mg/m3,颗粒物厂界监测点浓度最大值0.34mg/m3,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12(无量纲),VOCs厂区内监测点浓度最大值为1.87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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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控制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一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 经检测,本项目(一期)厂界昼间噪声为51.1~52.9dB(A),夜间噪声为48~49.1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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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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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包装袋、废滤网、废熔块、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水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液、废光氧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水喷淋塔配套隔油池收集废油、电捕油设施收集废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于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一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袋、废过滤网、废熔块、下脚料、不合格品、喷淋塔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水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液、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及生活垃圾。(1)原料废包装袋、废熔块、下脚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2)废过滤网: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喷淋塔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水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液、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产生时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4)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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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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