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微信号:eiagecom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环评文件下载_环评哥

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 - 深圳市 - 宝安区
|
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奉海燕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C231印刷 - 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项目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一工业区3号厂房101、301
项目总投资:
1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深环宝批〔2020〕59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0-09-03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300MA5FB6KP84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31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30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03005538555518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30175530079_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30175630638_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chenqinghuanbao.com/nd.jsp?fromColId=105&id=216#_np=105_361
调试开始日期:
2024-08-14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8-18
竣工日期:
2020-09-09
营业单位代码:
914403005538555518
营业单位名称:
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030
行业名称: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最终行业代码:
C2319
最终行业名称:
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气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较严值,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厂界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浓度排放限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在印刷、粘合、裱纸、过胶、擦拭工位安装密封负压集气设备,将废气集中收集,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0米 于有机废气处理前采样口、有机废气处理后排放口进行监测有组织总VOCs,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于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进行监测无组织总VOCs,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5#进行监测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防振垫、消声器、隔声门、 隔声窗 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项目已在部分高噪声的机底座加设防振垫、并安装消声器,且已设置隔声门、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已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于1#厂东边对出边界外一米、2#厂南边对出边界外一米、3#厂西边对出边界外一米、4#厂北边对出边界外一米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夜各1次)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避雨集中堆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工作指引》(深环〔2023〕240号)和《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深环规(2024)5号)等规定执行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先暂存于项目危废间,达到一定拉运量后委托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拉运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科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省 - 深圳市 - 宝安区

深圳利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广东省 - 深圳市 - 宝安区

深圳市蓝美印刷有限公司

行业: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地区:广东省 - 深圳市 - 宝安区

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至朋友圈
↑微信扫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