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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林茵街汽车文旅驿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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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林茵街汽车文旅驿站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F批发和零售业 - F52零售业 - F526汽车_摩托车_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项目地址:
北屯市彩玉路以东,林茵街以北处
项目总投资:
2006 万
项目环保投资:
73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十师环审〔2023〕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4-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9MA77X6QWX3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6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4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9005MABQ8GGK3N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2174112859_验收意见、签到表+验收单位名称变更说明:北屯林茵街加油站.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2174112334_验收报告表+其他事项说明北屯林茵街加油站(终).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2-11
营业单位代码:
91659005MAD1MXQ15B
营业单位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林茵街加油站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19
行业名称:
加油、加气站
最终行业代码:
F5265
最终行业名称: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次油气回收装置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次油气回收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加油棚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厚设备基底、设备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震垫,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产生的油废手套、抹布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现场处理清运,不在项目区内存放。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含油废手抹布和手套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清罐产生的油泥由清罐单位清罐时集中收集现场转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新疆西域平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不在站区储存。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合理规划和设计临时占地,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限度。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临时建筑已拆除,场地已平整,开建至今,未收到环境投诉、公众反馈意见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需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 加油站成立了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站区实际情况,下设现场处置组、应急保障组、警戒疏散组、通讯联络组等应急响应工作组。加油站编制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林茵街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66102024C02002,在站房内外设置了灭火器等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已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十师分公司林茵街加油站

行业: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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