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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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此部分水通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绿化消耗。 | 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要求 | 建设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厂区收集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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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混凝土生产中的有组织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和UV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稳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有组织排放20mg/m3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有组织排放30 mg/m3、200mg/m3、250mg/m3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浓度限值0.3×10-3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有组织排放:经核查本项目干燥筒、筛分机产生的粉尘含量较小,搅拌粉尘经1套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和UV光氧一体机内除沥青烟;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水稳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通过搅拌缸内沥青烟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沥青烟再由总集气管道引入吸附装置(活性炭+UV光氧一体机)进行净化,处理后的苯并[a]芘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水稳料生产线原料为戈壁料,其中含有大量的细粉,在传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类比同类型的项目,建设单位在产尘量大的节点进行密闭。 | 本项目布袋除尘排口3#、布袋除尘排口5#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最高值为:17.7mg/m3,检测数据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有组织排放20mg/m3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导热油炉排口1#、烘干炉排口2#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最高值分别为:28.9mg/m3、194mg/m3、233mg/m3,检测数据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有组织排放30 mg/m3、200mg/m3、250mg/m3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光氧排口4#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最高值为:28.9mg/m3、18.3mg/m3,光氧排口4#有组织废气中沥青烟气、苯并[a]芘的浓度最高值为:0.4mg/m3、0.02mg/m3,检测数据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苯并[a]芘最高值分别为:0.232mg/m3、1.3ng/m3,颗粒物检测数据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3)表2排放限值要求20mg/m3,苯并[a]芘检测数据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浓度限值0.3×10-3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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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稳料搅拌机、沥青混凝土搅拌机、振动筛、烘干筒、采取车间密闭、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降噪效果显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垫、限速标识、禁鸣标识等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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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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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分别由密闭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 一般固体废物。废石料收集后返回厂家重复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栅渣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东北侧1.3公里处生活垃圾收集点;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区绿化施肥。(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项目区东北侧1.3公里处生活垃圾收集点。 |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至项目区东北侧1.3公里处生活垃圾收集点。 一般固体废物:废石料收集后返回厂家重复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和残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密闭容器收集与废UV灯管、废机油分类分区暂存于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导热油由密封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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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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