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脉冲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大件垃圾破碎颗粒物采取“脉冲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排放; |
经监测,排气筒(DA002)排气筒中颗粒物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卸料恶臭及颗粒物采取负压条件收集后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监测,排气筒(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3 |
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 |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52/864- 2022)表2标准限值 |
卸料恶臭及颗粒物采取负压条件收集后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监测,排气筒(DA001)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864- 2022)表2标准限值 |
达标 |
4 |
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2标准限值 |
卸料恶臭及颗粒物采取负压条件收集后经过“除尘+喷淋+生物过滤+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监测,排气筒(DA001)排气筒中臭气浓度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标准限值 |
达标 |
5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不分颗粒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部分颗粒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经监测,项目厂界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6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 淋系统去除部分颗粒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 |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GB52/864- 2022)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部分颗粒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厂界恶臭气体氨气 、硫化氢需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 标准》(GB52/864- 2022)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经监测,项目厂界氨 、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 准》(DB52/ 864—2022)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7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不分颗粒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 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喷淋系统去除部分颗粒 物、恶臭气体后在项目厂界形成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需满足《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经监测,除臭系统排 气筒(DA001)排气 筒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 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