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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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严者值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一天4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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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001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感应电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有组织废气新增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加强了废气处理尾气的排放要求 | 处理前、处理后进行了监测,一天3次,连续监测2天。项目的活性炭对颗粒物吸附效率为在45.8%-86.5%,对非甲烷总烃的吸附效率在91.5%-92.8%。处理前、后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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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噪声源通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进行噪声控制 | 在项目厂界共布置4个噪声监测点,连续采样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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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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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铝灰渣、废液压油、含油金属屑及边角料、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商回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签订危废合同,并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可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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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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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加强原料等储运系统和生产过程的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根据相关现行有效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对纳入管理范围的,须做好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项目运行的环保台账、档案管理和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按要求加强原料等储运系统和生产过程的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后续根据要求,做好环境影响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项目运行的环保台账、档案管理和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