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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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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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 /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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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垫、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减振垫、消声器 | 正常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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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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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 GB18597-2023 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 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自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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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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