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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化和净水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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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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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灰资源化和净水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
N水利_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N772环境治理业 -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项目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开发区通江大道53号(原金海达院内宿舍楼)301
项目总投资:
3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8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咸环审〔2023〕17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6-26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21202093005539Y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24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0-12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21281MA49284160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5145125297_1_验收意见-宇宸聚合氯化铝建设项目(1).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5145125118_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1.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9248Ee3i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4-21
营业单位代码:
91421202MAC4B6789E
营业单位名称:
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01
行业名称: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最终行业代码:
N7724
最终行业名称: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滤渣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净化系统喷淋废水、冷却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均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一期初期雨水池(1座,容积为164m3)暂存,最终回用于生产。 根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咸安经济开发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取值),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CODcr、SS、氨氮、BOD5、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在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对厂内南侧点位进行地下水监测,其中钾、钠、钙、镁、碳酸根、重碳酸根、氯化物、硫酸盐、pH值、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监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铝灰仓库废气,球磨车间废气,原料入仓、脱氮、酸溶、压滤、喷雾干燥等工序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硫酸按车间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包装粉尘、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球磨车间废气经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铝灰仓库废气一起进入氨气吸收塔(1 级硫酸喷淋塔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排放:脱氮、酸溶、压滤工序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硫酸按车间废气收集后进入尾气吸收净化系统 (降膜吸收器+冷却塔+3 级硫酸喷淋塔+1 级碱喷淋塔+1 级水喷淋系统)处理,原料入仓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再进入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水喷淋系统处理,一同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需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期固体工业净水剂车间的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喷雾干燥废气经2级旋风除尘器+尾气吸收净化系统 (“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包装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一同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氯化氢、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要求SO,、NOx须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表1中限定值 2的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 1906-2022)表1中限定值 2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 高的 DA006 排气简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中“小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后经烟囱屋顶高空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聚合反应工序的铝酸钙投料粉尘及车间装置逸散废气。厂界氨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 (以铅计)、及其化合物 (以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相关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限值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一、球磨车间废气、铝灰仓库: (1)废气收集方式: ①铝灰仓库:密闭并负压收集; ②球磨车间:球磨机、筛分机、中转料仓全封闭,并设置封闭的皮带输送系统,物料在各设备之间通过传送带转运;中转料仓仓顶呼吸口设置布袋除尘器滤布;进料料仓位于地下,进料口上方设置密闭房间及管道收集进料废气,进料仓的出料口、中转料仓的进出料口、球磨机进出料口、筛分机进料口、筛分机一次筛分铝灰出料口均密闭,各产尘点废气设置集气管道密闭收集;筛分机二次铝灰出料口、铝片出料口未密闭,但均在产尘点上方或侧面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 (2)废气处理方式:项目球磨车间各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铝灰仓库废气一起进入1#碱液吸收塔(1级盐酸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该车间主要包括铝灰入仓工序废气(氨气、粉尘)、铝酸钙入仓工序废气(粉尘)、脱氮和酸溶反应池废气(氨气、HCl)、酸溶溶液压滤废气(HCl)以及铝酸钙投料粉尘等,其具体收集和处理方式如下: 二、铝灰投料粉尘、脱氮废气(氨气)、酸溶废气(HCl)、酸溶溶液压滤废气: (1)废气收集方式 ①铝灰入仓工序设置解包机进行进料,进料口设置集气罩;物料进入进料仓后通过下方密闭管道和风送系统进入铝灰料仓; ②反应池密闭,并设置微负压废气收集系统; ③酸溶反应溶液的压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 ④铝酸钙入仓工序设置解包机进行进料,进料口设置集气罩,负压抽风;物料进入进料仓后通过下方密闭管道和风送系统进入铝酸钙料仓。 (2)废气处理方式 ①铝灰入仓工序废气:铝灰进料粉尘、铝灰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1#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水喷淋系统处理,经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②铝灰投料粉尘、脱氮废气(氨气)、酸溶废气(HCl)、酸溶溶液压滤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尾气吸收净化系统(预处理+2级酸洗+降膜吸收器+2级碱洗+水喷淋)28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铝酸钙入仓废气:铝酸钙进料粉尘、铝酸钙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1#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水喷淋系统处理,经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④铝酸钙投料粉尘部分在车间沉降,部分无组织排放。 三、氯化铵车间废气: (1)废气收集方式 ①结晶、稠厚、离心设备密闭; ②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 (2)废气处理方式 ①结晶、稠厚、离心、包装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尾气吸收净化系统(预处理+2级酸洗+降膜吸收器+2级碱洗+水喷淋)处理后经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储罐区废气主要为盐酸、氯化铁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其具体废气治理措施情况如下: 四、储罐废气: (1)废气收集方式 储罐呼吸阀处设置密闭集气措施 (2)废气处理方式 盐酸储罐产生的废气进入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碱喷淋塔+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该项目球磨车间废气、铝灰仓库废气排口DA001废气中污染因子颗粒物、氨、铜、锌、锰、锡、铅、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1#尾气吸收净化系统(预处理+2级酸洗+降膜吸收器+2级碱洗+水喷淋)处理后经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的污染因子颗粒物、氨、氯化氢、硫酸雾、铜、锌、锰、锡、铅、氟化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根据《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项目总悬浮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氨、锰、锡、铅、氟化物监测浓度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空气:在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对陈伍点位进行环境空气监测,总悬浮颗粒物、氨的检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消音设施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一期工程噪声源主要有球磨机、筛分机、搅拌机及压滤机、螺旋输送机、解包机、蒸汽发生器、结晶器、稠厚器、离心机、包装机、风机、泵等设备及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强度约为65~90dB(A)。为减少噪声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以下措施:各种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及用软管连接,并采用减振底座;水泵进出口加装避振喉,基础增加橡胶减振垫。车辆运输噪声采取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路线、夜间禁止鸣笛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点位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限值,此次监测▲1、▲2、▲3、▲4点位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标。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完好,废水、废液不发生渗漏。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强化监控手段,及时检查及维护各类事故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各类废水、废液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重点污染防治区及其他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监控手段,及时检查及维护事故应急设施。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金属滤渣、氢氧化钠废包装材料、废铝灰吨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产生量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溶滤渣、聚合滤渣、固体车间及硫酸铁车间沉降粉尘、废铝酸钙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申报登记,实施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物与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酸溶滤渣(酸不溶物)、聚合滤渣(二氧化硅、氟化钙)、氯化铵车间收集的沉降粉尘、废铝酸钙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酸溶滤渣(酸不溶物)、聚合滤渣(二氧化硅、氟化钙)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氯化铵车间收集的沉降粉尘回用于液体工业净水剂的生产、废铝酸钙包装袋由铝酸钙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滤渣、氢氧化钠废包装材料、废铝灰吨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球磨车间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喷淋水中的沉渣量、球磨车间、液体车间收集的车间沉降粉尘,其中金属滤渣、氢氧化钠废包装材料、废铝灰吨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球磨车间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喷淋水中的沉渣量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球磨车间除尘器捕集的粉尘、尾气吸收净化系统的喷淋水中的沉渣量、球磨车间、液体车间收集的车间沉降粉尘直接回用于液体工业净水剂的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其有效容积应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雨水排口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关闭阀 ),事故状态下及时切换到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加强各类贮存设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私自停运环保设备,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园区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本项目一期工程各自设置1座储罐区,主要储存盐酸,储罐区现已建设1m高的围堰,并设置配套的事故废水切换阀及排水管网。该储罐区围堰及配套设施能收集罐区的污染雨水及一般事故泄漏的物料,防止污染雨水及轻微事故泄漏时造成的污染水流出界区。围堰内排水通过事故废水和雨水切换阀可实现灵活切换,若罐区出现事故异常泄漏时,关闭罐区各阀门,先对围堰内液体进行回收,然后对罐区地面进行冲洗,再切换至事故废水阀,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中。 已落实
2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其有效容积应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雨水排口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关闭阀),确保事故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加强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本项目设置了164m3大小的初期雨水池、230m3大小的事故应急池;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取得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风险级别为:[较大-大气(Q2-M2-E2) +较大-水 (Q3-M2-E3)]、备案编号为:。421202-2023-033-L。 已落实
3 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二氧化硫 0.853t/a、氮氧化物 2.622t/a,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已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出具替代来源审核意见企业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项目生活污水 (化学需氧量0.067t/a、氨氮0.007t/a)排入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另行申请总量指标。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指标为:颗粒物 7.027t/a,在生产时应加强管理,不得超总量排放。 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4日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签订《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并完成总量采购:二氧化硫(SO)排污权转让数量为: 0.853吨、氮氧化物(NOx)排污权转让数量为:2.622吨。 天然气锅炉主要用于冬季温度较低的情况,用于生产原辅材料的保温,防止结冻;本次验收时间为6月-8月,温度较高,因此天然气锅炉未开启,暂未进行检测,因此暂未进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总量核算。 颗粒物总量控制:DA001项目有组织颗粒物的平均排放速率为0.0319kg/h,按每天排放12h,每年排放330天计算,实际颗粒物的有组织总量核算为0.126t/a;DA002有组织颗粒物的平均排放速率为0.1128kg/h,按每天排放12h,每年排放330天计算,实际颗粒物的有组织总量核算为0.447t/a;本次验收范围内颗粒物实际排放总量为0.5726t/a:,项目未超过环评总量控制指标(1.555t/a)。 已落实

钻头、钻杆生产项目

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年产6000吨机制竹炭项目(阶段性验收)

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废旧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

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湖北宇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N7724危险废物治理
地区:湖北省 - 咸宁市 - 咸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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