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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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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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 原料预热、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监测数据,VOCs、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甲醛、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乙苯、1,3-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厂界VOCs、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颗粒物、丙烯腈、甲醛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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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 根据监测数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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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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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件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危证001号)进行处置;危废间已按照要求进行了重点防渗、张贴标识等,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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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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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 | 项目依法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已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