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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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杏坛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顺德支流。 | 由于生活污水管道埋在地下直接接入市政管网,未安排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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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项目开炼、挤出硫化、平板硫化、烤箱二次硫化、液态硅胶注塑、手感油烘干工序产生的TVOC、NMHC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限值的较严值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喷手感油废气采用“气旋混动喷淋塔”除尘预处理,再同开炼胶、挤出硫化、平板硫化、液态硅胶注塑以及烤箱二次硫化等工序废气汇合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废气通过50m高排气筒FQ-19294排放。 | 经检测,项目所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平均去除率为62%,项目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经无组织散逸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中表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建标准;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验收检测VOCs实际排放量为0.4152吨/年,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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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消声和减振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 | 本项目在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并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 经检测,该企业产生的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 3 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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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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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已落实。 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空化工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塔废渣,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场所分类暂存,危废暂存场所已按《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设置了遮盖、围堰、标识标志、管理制度、台帐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符合规范要求。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水口废料、边角废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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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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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 2024年7月9日,企业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了《佛山市佰吉原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并通过审核备案(备案编号:440606-2024-0251-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