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废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 | 已设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规模为10m3/d;清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纯水系统排水混合,过渡期由园区洒水车抽运用于园区绿化洒水,冬季由罐车拉至山西兆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处置,远期由罐车拉至庙堰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 生产废水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其中pH值、溶解氧、总氯、色度、臭和味、浑浊度、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中表1规定的限值要求;pH值、COD、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的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正极涂布烘干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 (锂离子/锂电池) | 排风口接集气管道引入NMP回收系统,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 监测结果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5规定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负极涂布烘干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 (锂离子/锂电池) | 排风口接集气管道引入NMP回收系统,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 监测结果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5规定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注液排气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 (锂离子/锂电池) | 集气管道收集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 | 监测结果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5规定的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冷却塔已采取隔声措施,风机、泵类已采取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措施 | 厂界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站房及各类池体、NMP罐区及泵房、危废间、电解液房、事故应急设施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动力站、成品车间等;简单防渗区为上述除外区域。地下水防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的技术要求落实 | 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站房及各类池体、NMP罐区及泵房、危废间、电解液房、事故应急设施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动力站、成品车间等;简单防渗区为上述除外区域。地下水防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的技术要求已落实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溶剂NMP、废极片、废铝箔、废包装物、废电芯、生活垃圾、废电解液、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碳分子筛、废滤料、废油墨瓶、废机油、废活性炭、除尘灰及滤芯、污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存放于专用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溶剂应按危废管理,外售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极片、废铝箔、废电芯应交由具备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应由废旧部门回收;拟建设一座面积约为22.5m2的危废暂存库,废电解液、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碳分子筛、废滤料、废油墨瓶、废机油、废活性炭、除尘灰、滤芯、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实际产生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提出的要求执行。 |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溶剂NMP、废极片、废铝箔、废包装物、废电芯、生活垃圾、废电解液、废抹布及手套、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碳分子筛、废滤料、废油墨瓶、废机油、废活性炭、除尘灰及滤芯、污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存放于专用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溶剂外售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极片、废铝箔、废电芯交由具备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滤芯,废碳分子筛及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物分别由厂家回收处理;电解液空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收集后暂存于电解液库房,由电解液供应商回收,作为电解液包装桶直接利用;已建设一座面积约为22.5m2的危废暂存库,废抹布及手套、废油墨瓶、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除尘灰及滤芯、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提出的要求执行。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NMP废液罐区设围堰,管道安装紧急截断阀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NMP废液罐区设围堰,管道安装紧急截断阀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