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限值;总 磷、氨氮浓度均符合 DB 33/887 -2013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 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 工业企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老厂区生产废水和喷淋废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新厂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 经检测,2024年06月25日和2024年06月26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废水排放口(老厂区)的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浓度最大值为70.5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浓度最大值为2.13 mg/L、悬浮物的浓度最大值为54mg/L、化学需氧量的浓度最大值为165mg/L、石油类的浓度最大值为2.21mg/L、动植物油的浓度最大值为4.79mg/L及pH值最大值为7.7无量纲均符合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要求,总磷的浓度最大值为2.36mg/L、氨氮的浓度最大值为14.0mg/L均符合DB 33/887 -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综合废水排放口(新厂区)的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浓度最大值为273 mg/L、悬浮物的浓度最大值为148 mg/L、化学需氧量的浓度最大值为477 mg/L及pH值最大值为7.7无量纲均符合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级标准要求,总磷的浓度最大值为7.76 mg/L、氨氮的浓度最大值为34.5mg/L均符合DB 33/887 -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DA001造粒废气排气筒 | 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本次技改项目所用原料均为钛合金粉,比重较大,造粒工序基本无粉尘外溢,造粒工序挤出温度185℃左右,在此温度下金属粉末中的粘结剂石蜡会受热而产生少量挥发,技改项目依托现有造粒设备,技改项目造粒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滤网过滤+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1造粒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2.02mg/m³符合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DA003冷冻去披锋修胚粉尘排气筒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去披锋修胚采用自动喷砂机,在密封条件下,利用液氮冷冻砂喷射到工件表面,从而预处理工件表面的过程,修胚产生的粉尘经喷砂柜内自带高效过滤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3冷冻去披锋修胚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20 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9.02×10-3kg/h)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3 | DA004注射成型废气排气筒 | 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技改项目注射废气主要是钛合金粉注射过程产生的石蜡废气,由于高纯石蜡分解温度高于注射过程加热温度,注射过程石蜡不会分解,仅有少量单体挥发,注射成型废气经车间整体换气的方式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4注射成型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3.28mg/m³均符合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DA005喷砂粉尘排气筒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粗胚经高温处理后,还需进行喷砂,将粗胚进行进一步处理,喷砂工段所用的滚筒式喷砂机本身自带除尘装置,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5喷砂粉尘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20 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0.089kg/h)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5 | DA007溶解脱脂废气排气筒 |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次技改项目钛合金工件采用溶解脱脂的粘结剂体系,即采用高纯石蜡为粘结剂,脱脂工艺采用白油进行溶解脱脂,溶解脱脂工序在密闭空间下进行,当脱脂剂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换,少量溶剂以不凝气形式自真空泵排放口排出,脱脂废气最终经整体换气再经滤网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7溶解脱脂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5.45 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0.011kg/h)均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6 | DA008烧结废气排气筒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技改项目钛合金件采用2台金属炉进行烧结(电加热),因粘结剂基本于溶解脱脂工序脱除,烧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烧结烟尘(颗粒物),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处理、再和原有项目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8烧结废气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1.0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0.016kg/h)均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限值要求。 | 达标 |
7 | DA009污水站废气排气筒 | 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本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的造粒、溶解脱脂等工序以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会有一定量的异味(恶臭)气体逸出,废气经加盖收集后采用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经检测,2024年07月08日和2024年07月09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DA009污水站废气排气筒出口的氨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1×10⁻³kg/h、硫化氢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10×10⁻⁴kg/h及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无量纲均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老厂区满足东、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和西侧达4类标准,新厂区满足厂界执行3类标准。 | 2.该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做好了隔声减振措施,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位置,在生产时关闭门窗,建立了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了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确保噪声达标。 | 经检测,2024年07月02日和2024年07月03日杭州铭赫科技有限公司老厂区厂界东、老厂区厂界北昼间噪声在58.0~63.8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0.5~48.3 dB(A)之间,夜间偶发噪声在54.1~66.4dB(A)之间,均符合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老厂区厂界南、老厂区厂界西昼间噪声在53.7~66.4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6~49.3 dB(A)之间,夜间偶发噪声在51.2~57.7dB(A)之间,均符合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功能区标准;新厂区厂界东、新厂区厂界南、新厂区厂界西、新厂区厂界北昼间噪声在57.7~63.2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2.3~50.8dB(A)之间,夜间偶发噪声在51.3~66.6dB(A)之间,均符合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固废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库,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乱堆乱放。一般固废采用库房存放,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 1.老厂区生产过程主要副产物和原有项目基本一致,本次验收不再对实验室废液(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废滤网(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和生活垃圾进行分析。项目中产生的一般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机加工边角料、废研磨膏、除尘装置收尘收集后委托杭州洁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2.废化学品包装物、废脱脂剂、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污手套和劳保用品、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废机油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浙江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市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3.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同时建立危废暂存场所,将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分开暂存、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分开暂存。危废暂存场所按要求落实了防雨、防腐、防渗等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应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生产过程、运输过程、贮存过程、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并备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1.企业建有事故应急池,在设备安装过程保护污水处理构筑物,在重点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构筑物底部进行防腐防渗防范措施,避免管道和构建筑物的跑、 冒、滴、漏。并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08月28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330114-2024-086-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