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6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至祁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出水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矿井水池 | / | 本矿山深部矿体采用平硐+盲斜井开拓方式,工程在2890m中段设排水设施,水泵硐室安装3台水泵。井下涌水及采矿废水经中段排水沟或泄水钻孔泄至2890m中段的水仓沉淀后,由水泵经盲斜井+平硐排至地表矿井水池(容积588m3)沉淀处理,最终用于井下开采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防风抑尘网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工业场地及原矿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长270m、高6m),同时对工业场地地面、原矿堆场等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 本项目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本工程对餐饮油烟设置油烟净化装置1套; | / | 达标 |
3 | 喷雾洒水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原矿开采过程中,对开采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对各产尘点除进行喷雾洒水外,还进行了强制机械通风或辅助通风,各工作面要避免污风串联; | 本项目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堆场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建设单位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在厂房内使用隔声、吸声材料。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工业场地进行合理分区,将办公生活设施等噪声敏感点尽量远离噪声源布置。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对值班人员采取保护性措施。对空压机等强震动设备设置独立基础,并开挖防振沟使其与周边混凝土地面分离,管道连接处安装柔性接头,以防止振动的传递;对通风机、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 | 本项目各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为了防止地下水遭受污染,应采取相应地面防渗措施。本工程沉淀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等应做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HJ610-2016),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应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均应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 | 本工程沉淀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等应做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HJ610-2016),危废暂存间、柴油储罐区应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均应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采矿废石弃渣不出井,全部用于充填井下采空区;采矿区设置环保厕所1座,收集粪便用于堆肥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本工程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采矿废石弃渣、生活垃圾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矿山建设施工过程中,井巷掘进废石全部用于工业场地垫方使用;开采期,由于选矿工程及配套的尾款充填系统尚未建设,致使采矿废石无法全部实现井下充填,约30%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70%出井后临时堆置于废石堆场。实际工程依托利用原探矿期废石堆场,该废石堆场位于采矿工业场地北侧沟谷内,占地面积为1.0hm2,有效库容约15万m3,堆体上下游分别建设有挡墙,下游挡墙长47m、宽4m、高3.2m,上游挡墙长35m、宽2m、高2m。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祁青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采矿工业场地内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12m2),收集废矿物油等危废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验收期间已与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是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采取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对采矿区工业场地和运输道路区、选矿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和运输道路区,以及各类临时施工占地范围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应拆除工业场地全部设施,封井闭巷,清理平整场地,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并封堵入口,对工业场地采取复垦和植被恢复措施。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监测,确保治理措施的实施与有效性。 | 工程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施工作业区域均在原探矿作业区域内,未出现越界施工现象。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了平整、恢复。验收期间,局部区域地表土壤层已经结壳,部分区域进行了砾石覆盖。验收期间通过现场核查,采矿区现状未形成沉陷区,矿山制定了沉陷区巡检制度,定期对采空区范围区域进行巡查。对运输道路进行了平整压实,路面砾石覆盖。对采矿工业场地进行砾石覆盖、边坡进行稳固处理、下游建设干砌石挡墙。工业场地东侧边坡下游挡墙长115m、宽2m、高2.8m,北侧边坡下游挡墙长50m、宽1m、高1.5m。废石堆场堆体及时平整压实,堆体上下游分别建设有挡墙及截排水沟,下游挡墙长47m、宽4m、高3.2m,上游挡墙长35m、宽2m、高2m。矿山建设及开采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降低了因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影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按应急预案做好处置,防止突发性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 《甘肃冀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红尖一带重晶石及多金属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4月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620721-2023-070-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