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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宁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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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地址:
宁安工业示范基地内综合处理园内
项目总投资:
8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15.3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宁环建审〔2021〕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10-25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230110MAD3MCRM83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9-0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30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6093416890_验收意见-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6093416257_验收报告-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902PbEv1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6-27
营业单位代码:
91231084MA1CAQBG64
营业单位名称:
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85
行业名称: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最终行业代码:
A
最终行业名称:
A-农、林、牧、渔业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沉淀罐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本项目绿化用水及道路降尘用水大部分被土壤吸收,少部分自然蒸发,不外排;炉渣综合处理废水、车间清洗地面废均收集于沉淀罐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宁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牡丹江。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悬浮物的排放浓度为31mg/L-42mg/L;氨氮的排放浓度为20.4mg/L-23.6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160mg/L-187mg/L;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56.1mg/L-65.4mg/L,污水排放口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雾降尘、全封闭钢结构厂房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炉渣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产生的装卸料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以及物料运输扬尘、汽车尾气。 (1)仓库炉渣装卸、运输及堆放无组织排放粉尘 本项目原材料由于湿度较大以及本身特性等原因,粘结呈块状,比重较大,在装卸和堆存过程中起尘量均较小。仓库为全封闭钢结构厂房,考虑到炉渣堆场位于厂房内,几乎不受自然风力影响,堆放过程中风蚀扬尘较少。在装卸过程中喷雾降尘,产生粉尘量较少,由于炉渣装卸粉尘粒径相对较大,且难以收集,因此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 (2)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 本项目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内粉尘主要为铲料、卸料粉尘、输送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①本项目在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内单独设置炉渣堆放上料区,堆放上料区进出口设卷帘门,同时定期洒水抑尘,正常堆面无粉尘,同时炉渣输送带均设置洒水降尘设施,粉尘主要在卸料、铲料过程中;②本项目破碎过程均为密闭湿式作业,破碎机内配套喷水装置抑尘破碎过程产生粉尘量较少;③本项目筛分工序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进行抑尘,粉尘产生量较少;④本项目跳汰、摇床等分选过程中均注入大量的水,工作过程中不产生粉尘。 (3)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露天地面停车场停车位10个,其中大货车停车位2个,小客车停车位8个,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测量值和参照值之差最大值为0.14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厂界氮氧化物测量值和参照值之差最大值为0.028mg/m3;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破碎机、滚筒筛、跳汰机、摇床、抛铝机等声设备以及各种泵类等。主要噪声源均分布在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厂区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厂区北侧、东侧、及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北侧、南侧噪声昼间52dB(A)~56B(A),夜间45dB(A)~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噪声昼间57dB(A)~59B(A),夜间49dB(A)~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未燃尽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每天定时运送至发电厂重新焚烧;废铁块、废钢以及经破碎后的炉渣磁选过程中筛选出的废铝等其他金属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废金属存储区,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水处理系统沉渣主要为细砂,存储于成品砂堆放区,与成品砂一起外售;生活垃圾存储于垃圾箱中,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未燃尽垃圾暂存于垃圾池中,每天定时运送至发电厂重新焚烧;废铁块、废钢以及经破碎后的炉渣磁选过程中筛选出的废铝等其他金属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废金属存储区,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水处理系统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泥饼立即送入成品炉渣砂料堆放区,滤饼与成品炉渣一起外运销售;生活垃圾存储于垃圾箱中,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宁安市秦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地区: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宁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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