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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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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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 已建设 | 根据上海华闵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出具的检测报告(系统编号:SHHJ24063691,报告编号: 2024H0300),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限值要求。根据上海华闵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出具的检测报告(系统编号:SHHJ24063692,报告编号: 2024H0301),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3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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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车间内部合理布局;设减振垫或隔振基础;风机进/出口加设消声器,设置减震器,采用软管连接;建筑隔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设 | 根据上海华闵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出具的检测报告(系统编号:SHHJ24063690,报告编号:2024H0299),本项目四至厂界昼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行。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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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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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上海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理。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沾染包装物、质检样品、废滤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每年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委托上海珠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上海双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贮存场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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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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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根据《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及时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 | 铭湖公司已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6-2024-17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