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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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及城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1座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的废水污染物监测因子pH最大值为7.0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34mg/L、悬浮物最大值为27mg/L、氨氮最大值为10.2mg/L、总磷最大值为1.07mg/L、动植物油最大值为3.26mg/L。项目废水总排放排放的生活污水污染物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及城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pH6~9、COD≤300mg/L、SS≤200mg/L、NH3-N≤25mgL、TP≤3mgL、动植物油≤100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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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通过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大气监测点位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监测值为1.23mg/m3,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生产车间大门外无组织大气监测点位中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1.20mg/m3,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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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减震、隔声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方向的昼间噪声级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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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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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及一般生产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固废交由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公司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置;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废冲洗板水不在《危险废物名录2021》当中,由于项目废冲洗板水产生量较少,废冲洗板水处理较难,项目将废冲洗板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东风威立雅环境服务(襄阳)有限公司)处置。废水墨罐、废水墨渣,废抹布、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后,定期交由东风威立雅环境服务(襄阳)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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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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