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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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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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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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电站主变压器 | 海湾变站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评价范围内香周首府居民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原位置更换2台主变压器(#1、#2),每台主变容量由180MVA扩容为240MVA; | 海湾220kV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在(49~53)dB(A)之间,夜间噪声检测值在(47~4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目标所测点位的昼间噪声检测值在(47~48)dB(A)之间,夜间噪声检测值在(44~47)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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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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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更换下来的废旧设备、废变压器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更换下来的废旧设备包括2台主变压器、2套主二次、13组隔离开关、12台电流互感器、6支穿墙套管,废旧变压器(主变)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主二次设备、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和穿墙套管外运综合利用。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安排槽罐车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海湾变运行维护依托现有人员,不新增员工,故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袋装收集后带到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本项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不在站内进行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3、如果主变压器发生事故,主变压器产生的废油经导油管排入变电站内的事故池,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旧的变压器内油随变压器用于转备品使用,设备与变压器油整体存放,不涉及危废处理;更换下来的其它废旧设备均交由物资部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海湾变运行维护依托现有人员,不新增员工,故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袋装收集后带到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2、更换下来的铅蓄电池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国网(物资/2)127-2018)进行管理。在确保满足当地环保有关规定要求的提前下,选择经本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认可、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机构,采取平台竞价、框架协议等方式回收处理。 3、本工程验收阶段,在1#主变西侧已建一座容积96m3的事故油池,满足使用要求,并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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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在站内进行更换设备,不涉及土石方工程,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 本项目在站内进行更换设备,不涉及土石方工程,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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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导油管排入变电站内的事故池,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 海湾变电站新建一座96m3事故油池 ,用于存放事故油;主变压器下方设有集油坑,与事故油池间用管道相连,一旦主变压器故障产生事故漏油,可确保事故油流入事故油池。收集后的事故油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