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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 - 深圳市 -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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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李宏伟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深圳市腾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类别:
O居民服务_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O81机动车_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O811汽车_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 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项目地址:
环观南路8号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深龙华环批〔2019〕100413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19-08-14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300MA5FPRML1W
验收开始日期:
2023-12-01
验收结束日期:
2023-12-28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0300MA5FPD4239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05144305448_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05144305260_深圳市腾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zxenvironment.com/newsinfo/6712724.html
调试开始日期:
2023-11-10
调试结束日期:
2023-11-15
竣工日期:
2019-10-20
营业单位代码:
91440300MA5FHJ928T
营业单位名称:
深圳市腾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126
行业名称: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最终行业代码:
O8111
最终行业名称:
汽车修理与维护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三级隔油沉砂池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2011)间接排放标准 洗车废水经隔油、沉砂后回用于洗车,回用率达75%(约2.7吨/日),剩余25%(约0.9吨/日)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2011)间接排放标准,排入观澜水质净化厂 于废水处理前检测口、废水处理后排放口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2 套“除尘+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气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 50-2015)Ⅱ时段限值标准,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 50-2015)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VOCs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 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项目将喷漆/烤漆工位设置在密闭烤漆房内,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整体抽风收集后由经管道入环保柜,经过2套“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干磨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于喷漆废气净化器后端采样口1#、喷漆废气净化器后端采样口2#进行监测有组织总VOCs,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于本项目上风向参照点1#、本项目下风向监控点2#、本项目下风向监控点3#、本项目下风向监控点4#进行监测无组织总VOCs、总悬浮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并于本项目3楼喷漆车间出入口外1m处进行监测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防振垫、消声器、隔声门、 隔声窗 项目东面噪声执行 GB12348-2008的4类区标准,白天≤70分贝,夜间≤55 分贝;其余方位噪声执行GB12348-2008 的2类区标准,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项目已在部分高噪声的机底座加设防振垫、并安装消声器,且已设置隔声门、隔声窗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已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于N1厂界东侧外1m处、N2厂界南侧外1m处、厂界西侧外1m处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间、夜间各1次)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避雨集中堆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零件、金属碎屑及废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期间生产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格、废空容器、废抹布,废气处理装置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漆废物,先暂存于项目危废间,达到一定拉运量后委托有深圳开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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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行业: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地区:广东省 - 深圳市 -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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