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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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不排放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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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废气主要为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钢瓶残液回收废气、储罐检验工序废气、系统超压排放产生的放散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使用。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 | 项目废气主要为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钢瓶残液回收废气、储罐检验工序废气、系统超压排放产生的放散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备用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使用。 | 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为1.55m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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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平衡安装、基础减震、隔声,以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采取平衡安装、基础减震、隔声,以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 厂界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7.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值最大为58.1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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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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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报废钢瓶交由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液化气残液收集后气由液化气原厂上门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报废钢瓶、液化气残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报废钢瓶交由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液化气残液收集后气由液化气原厂上门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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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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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环保治理设施纳入安全评价范围,罐区、化粪池等生产装置区及治理工程应按要求设置报警、围堰等连锁保护装置,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拟建项目建成后应编制厂区应急预案,并报送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备案。 | 环保治理设施纳入安全评价范围,罐区、化粪池等生产装置区及治理工程应按要求设置报警、围堰等连锁保护装置,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演练,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报送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