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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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30m3)处理后进入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金汇大道厂区污水处理站二期工程(3000m3/d),处理后进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pH值为7.2~7.4,化学需氧量浓度两日均值为20~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两日均值为6.6~6.9mg/L,悬浮物浓度两日均值为10~11mg/L,氨氮浓度两日均值为1.38~1.51mg/L,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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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指标要求 | 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热切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吹膜、热切等产污工序进行二次密闭,车间上方设置有负压抽风口,由引风机带动形成微负压,收集到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2.01~2.18mg/m3,排放速率为0.045~0.048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A级指标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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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为吹膜机、手套机、回收机等的设备运行噪声及风机的空气动力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dB(A)~80dB(A)之间。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削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2~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2~4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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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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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包装废料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由造粒机压缩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集中外售,一般固废暂存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河南景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危废暂存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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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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