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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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脂和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中和、混凝、压滤)处理后和其他废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进水-破乳剂-酸碱中和-PAC搅拌-PAM搅拌-出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总铁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脱脂和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中和、混凝、压滤)处理后和其他废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进水-破乳剂-酸碱中和-PAC搅拌-PAM搅拌-出水)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总铁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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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塑分为手动和自动,手动喷塑废气经两套滤芯+超滤处理后与经旋风除尘+超滤处理的自动喷塑粉尘一同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金属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料燃烧废气经水浴除尘处理后与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的烘干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颗粒物执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限值要求。 | 喷塑分为手动和自动,手动喷塑废气经两套滤芯+超滤处理后与经旋风除尘+超滤处理的自动喷塑粉尘一同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金属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料燃烧废气经水浴除尘处理后与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的烘干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打磨、焊接废气排气筒(DA003)和喷塑废气排放口(DA001)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固化废气排放口(DA002)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4)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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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通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北侧邻厂未进行检测,其余三侧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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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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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理化板边角料、炉渣、废包装材料、滤芯过滤收集的塑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焊丝、废布袋、废抛丸灰、废滤芯、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乳化液、脱脂槽和磷化槽废渣、废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浮油和生活垃圾。滤芯过滤收集的塑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滤芯和废焊丝分别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金属边角料、理化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废布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抛丸灰收集后定期外售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乳化液、脱脂槽和磷化槽废渣、废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浮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均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 本项目一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丝、废包装材料、锅炉和燃烧炉灰渣、废抛丸、废滤芯、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乳化液、废活性炭、脱脂槽和陶化槽废槽渣、废水处理站污泥。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卖;锅炉和燃烧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抛丸收集后外售;废焊丝、废滤芯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废乳化液、废活性炭、脱脂槽和陶化槽废槽渣、废水处理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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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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