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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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者要求 | 三级化粪池 | 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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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活性炭吸附+DA001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二者的较严值,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相应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中二级标准 | 三级活性炭吸附+DA001排放口 | 检测2天,臭气浓度按其标准的检测次数来测(至少4次),其他污染因子每天检测3次 | 达标 |
2 | 三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二者的较严值,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相应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三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放口 | 检测2天,臭气浓度按其标准的检测次数来测(至少4次),其他污染因子每天检测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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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源,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合理布局噪声源,厂房隔声 | 检测2天,昼夜各一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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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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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作业单位清运。 3、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沉降塑料粉尘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应当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同时贮存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4、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墨、光油罐、稀释剂瓶、环保洗车水桶、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网纱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贮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 本项目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墨、光油罐、稀释剂瓶、环保洗车水桶、废抹布、手套等,产生的危废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经现场核查:危废暂存间设置了标识、标志,采取防晒、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要求。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沉降塑料粉尘,收集后外售资源回购商处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基本符合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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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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