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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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含染整废水、印花制网和洗网废水、印花水洗废水、水洗服装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设备冷却水、锅炉蒸汽冷凝水经回收后用于生产,锅炉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染整废水、印花制网和洗网废水、印花水洗废水、水洗服装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高浓度废水采用“格栅池+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反应池”工艺;低浓度废水采用“气浮+曝气生物滤池”工艺;部分低浓度废水经回用水处理装置深度处理后回用,深度处理采用“脱色过滤+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工艺,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漂洗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低浓度废水采用“气浮+曝气生物滤池”工艺;部分低浓度废水经回用水处理装置深度处理后回用,深度处理采用“脱色过滤+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工艺,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漂洗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水中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苯胺类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其余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增设:“总锑”的排放控制要求)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小蓝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中的从严值 | 一期验收规模为5000t/d,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含染整废水、印花制网和洗网废水、水洗服装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离子交换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染整废水、印花制网和洗网废水、水洗服装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器+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反应池+斜管沉淀池+清水池”,部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不涉及使用锅炉,不再产生离子交换废水和锅炉蒸汽冷凝水 | 良好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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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拉幅定型废气包括定型机定型废气、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定型机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颗粒物、VOCs(以TVOC表征),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烟气黑度。上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定型机油烟净化装置(TA001、TA002)处理,尾气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HS、臭气浓度,池体经加盖密封、负压收集后经现有1套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项目定型和印花设施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VOCs(以TVOC表征)参照执行江西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染整及印花油烟参照执行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1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直燃天然气定型机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中干燥炉要求,直燃天然气定型机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定型和印花设施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及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定型机定型废气、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定型机油烟净化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体进行加盖密封,负压收集后经现有1套两级碱液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良好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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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良好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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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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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废油、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感光胶、废网、废涂料油墨、废紫外灯管、废菲林片、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布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气化炉灰渣、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因取消锅炉而不再生产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灰渣,不涉及紫外灯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水消毒,不产生废紫外灯管;项目涉及废水在线监测,会产生在线监测废液危险废物,该类危险废物与其他危险废物一并委托九江泽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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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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