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金石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本项目竣工验收厂房污水总排口DW001设置了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为pH、COD、BOD5、SS、NH3-N、TN。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房污水总排口DW001的pH、COD、BOD5、SS、NH3-N、TN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三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2)、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4)、滤筒式除尘器(系统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本项目第一阶段新增的E2轴定子线1产生的焊接废气分别通过2套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接入现有滤筒式除尘器(系统6)处理后由现有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E2轴定子线1产生的安装废气经收集后,产生的防锈废气经收集后排入新增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一起接入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4)处理后由现有DA003排气筒排放;E2轴定子线1产生的树脂滴固废气和包封废气经收集后接入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4)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绝缘车间2未经树脂滴固隧道炉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吸风口收集后,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2)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E2轴定子线1产生的打码废气经新增的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新增的E2轴转子线1产生的加热废气和注塑废气经收集后,产生的防锈废气经收集后排入新增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一起接入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4)处理后由现有DA003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打码废气经新增的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排放。 | 本项目第一阶段竣工验收在DA002、DA003和DA005排气筒进、出口分别设置了监测点位。其中,DA002排气筒进、出口监测指标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DA003排气筒进、出口监测指标为非甲烷总烃、油雾、臭气浓度;DA005排气筒进、出口监测指标为颗粒物。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油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以及DA005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的限值要求;DA002排气筒、DA003排气筒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的限值要求。其中,DA002排气筒和DA003排气筒进、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较低(<1.5mg/m3),故不再计算处理效率;DA005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低于检出限,故无法计算处理效率。 本项目第一阶段竣工验收在厂界上风向设置了1个厂界废气监测点位,在下风向设置了3个厂界废气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3周界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垫、墙体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本项目第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垫、墙体隔声等减振措施。 | 本项目竣工验收在厂界四周设置了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四周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处理处置,按规定申报备案工业固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为284吨。危险废物(新增约30吨/年(全厂约170吨/年),为HW06、HW08、HW13、HW49类等)须设置规范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海绿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巨浪环保有限公司)外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上海赤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已按规定申报备案(备案编号:31011320242584)。 本项目第一阶段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分别位于华域麦格纳厂房西侧和华域电动厂房北侧。危废贮存区域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废暂存间满足至少15天的危废暂存需求,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土[2020] 50号)的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为独立房间,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浸渍树脂、润滑油、危险废物等。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化学品或液体危废泄漏事故,配有紧急收集空桶,可将泄漏的物料及时转移至收集桶内。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敷设环氧地坪树脂,四周设置边沟,连接收集池,泄漏液体导流至收集池暂存,用泵转移至废液桶作危废处理,同时设有消防沙箱,泄漏的化学品或危废可采用黄沙围堵吸附,液体化学品和液体危废下方设置托盘。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工作人员可第一时间采用灭火器或黄沙进行灭火。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更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13-2024-028-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