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池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的pH值在7.6~7.7之间、COD最大日均值为27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6.9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9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5.17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47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水冷+除雾+活性炭吸附;低氮燃烧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50mg/Nm3的排放限值 | 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经“水冷+除雾+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两台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经“低氮燃烧器”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每个储罐顶部均设置活性炭吸附设施 | 3)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改性沥青生产工序废气处理设施TA001排气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3.20-9.62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918-0.0232kg/h之间;排放的沥青烟浓度在11.3-31.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320-0.0748kg/h之间;苯并[a]芘浓度未检出;1#沥青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在1.6-3.0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608-0.00717kg/h之间;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在5-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138-0.0156kg/h之间;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在15-31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535-0.0748kg/h之间;2#改性沥青天然气锅炉废气DA003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在1.9-3.8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0604-0.0121kg/h之间;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在16-24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535-0.0748kg/h之间;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噪声和配套辅助设备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采取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在48dB(A)—53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dB(A)—50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煤渣用于制造建材、沥青废料进行回收利用,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在岸堤与沥青运输船的输油管下方焊制接油槽,接油槽终端设置接油池,确保管道泄漏,沥青油和保温油不流入长江 | 在岸堤与沥青运输船的输油管下方焊制接油槽,接油槽终端设置接油池,确保了管道泄漏,沥青油和保温油不流入长江 | 已落实 |
2 | 贮罐区地面水泥硬化,四周设围堰,用沟接至事故池(事故池容积不得少于300m3),确保事故消防废水不流入长江 | 贮罐区地面水泥已硬化,四周设围堰,用沟接至330m3事故池,确保事故消防废水不流入长江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