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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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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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碳化车间干法脱硫装置改为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的二氧化硫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表1标准的要求 | 原碳化车间干法脱硫装置改为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的二氧化硫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碳化工序脱硫塔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为15.81mg/m3~20.99mg/m3 ;二氧化硫实测浓度为47.09mg/m3~123.51mg/m3 ;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44.72mg/m3~96.41mg/m3 | 达标 |
2 |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破碎工序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为27.9mg/m3~34.5mg/m3、排放速率为0.072kg/h~0.086kg/h。 | 达标 |
3 | 二次烘干及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二次烘干及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包装、二次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实测浓度为27.3mg/m3~36.1mg/m3,排放速率为0.12kg/h~0.14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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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噪声源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并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噪声源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并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53~56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41~46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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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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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残渣收集后作为下游建筑行业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布袋除尘器中的收尘灰由企业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理;Na0H、KOH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存储,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残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沉淀池残渣收集后作为下游建筑行业原料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灰,由企业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定期交由石嘴山市运鑫工贸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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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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