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的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 | 配料粉尘、密炼废气和切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同塑炼废气、压延废气、过滤废气、硫化废气一并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 | 综合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和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低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的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的最大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 锅炉废气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要求,新建的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稳定在30 mg/m³以下”的要求。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排放限值;《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要求 | 锅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引至25米高空排放。 | 锅炉废气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要求,新建的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稳定在30 mg/m³以下”的要求。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废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 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废滤网、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向周边环境直接排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