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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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四会新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四会新江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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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磨工序--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水喷淋(TA001)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达标 |
2 | 打磨工序--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水喷淋(TA002)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达标 |
3 | 喷漆、烘烤工序--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的两者较严值 | 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的两者较严值 | 达标 |
4 | 喷漆、烘烤工序--SO2、NOx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 达标 |
5 | 喷漆、烘烤工序--总VOCs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的排气筒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 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中的排气筒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 达标 |
6 | 喷漆、烘烤工序--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喷淋塔+干燥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1套,15m排气筒1根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7 | 打磨工序--颗粒物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车间通风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达标 |
8 | 喷漆、烘烤工序--总VOCs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加强车间通风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9 | 喷漆、烘烤工序--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加强车间通风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达标 |
10 | 喷漆、烘烤工序--NMHC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加强车间通风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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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 | (1)首选低噪声的设备; (2)设备基础做减振设计; (3)保证设备安装的精确、合理;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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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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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项目沉降的金属粉尘、打磨喷淋废液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 (3)项目废包装桶和漆渣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投产后做危废特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置。 (4)项目喷漆喷淋废液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1)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2)项目沉降的金属粉尘、打磨喷淋废液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 (3)项目废包装桶和漆渣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投产后做危废特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置。 (4)项目喷漆喷淋废液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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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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