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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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综合废水治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表2相关标准及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院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最大值分别为pH 7.3~7.6、化学需氧量4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5mg/L、氨氮23.2mg/L、悬浮物24mg/L、动植物油0.50mg/L、粪大肠菌群未检出、总余氯2.9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mg/L、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未检出;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排放浓度日均最大值为2.91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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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标准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气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5kg/h,硫化氢的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47kg/h,臭气浓度的最大值为269(无量纲) | 达标 |
2 | 食堂废气治理设施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型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食堂废气排气筒出口油烟排放浓度日均最大值为0.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日均最大值为0.89mg/m3 | 达标 |
3 | 煎药室废气治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标准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煎药室废气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9(无量纲) | 达标 |
4 | 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治理措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 各处理水池均加盖密闭,污泥脱水间密闭 | 医院污水处理站站界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0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6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氯气﹤0.03mg/m3,甲烷最高体积百分数为0.000231% | 达标 |
5 | 院界废气治理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加强院区绿化 | 厂界氨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1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6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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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 | 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60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8dB(A)~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要求,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dB(A)~56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dB(A)~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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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院区隔油池、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配套水池等做好防渗防漏措施,渗透系数要求小于10-10cm/s;污泥脱水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四周1m高墙裙渗透系数要求小于10-10cm/s。 | 院区隔油池、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配套水池等做好防渗防漏措施,渗透系数要求小于10-10cm/s;污泥脱水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四周1m高墙裙渗透系数要求小于10-10cm/s。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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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院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煎药室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上层浮油、底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检验废液、栅渣、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杀菌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院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走处理;污泥脱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不在院区暂存。 | 医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院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煎药室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上层浮油、底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检验废液、栅渣、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杀菌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院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走处理;污泥脱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不在院区暂存。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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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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