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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乙腈提质升级项目

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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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任工 安环部 联系方式未公开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乙腈提质升级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项目地址:
河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路678号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4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东环审〔2022〕79号
排污许可编号:
913705037807769920001P
批复日期:
2022-08-16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700MA3DTJ8W7B
验收开始日期:
2023-09-04
验收结束日期:
2023-10-07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112307268925M
验收意见名称:
20231128061024_验收意见及签字页.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31128061024_色谱乙腈验收(最终).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huihaiyiyao.com/news/qiyegongshi-707.html
竣工日期:
2023-03-01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5037807769920
营业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年:
2018
行业类别代码:
036
行业名称: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61
最终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厂区500m3/d污水站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污标准 依托厂区500m3/d污水站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废水中各污染物两天日均值最大分别为pH 值:7.4~7.5、色度(倍)为2.8、化学需氧量为179.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61.9mg/L、氨氮为11mg/L、总氮为24.5mg/L、总磷为1.2mg/L、悬浮物为20.8mg/L、氯化物为261.8mg/L、全盐量为1.2×103mg/L、石油类为0.4mg/L,挥发酚、硫化物、可吸附有机卤素、苯系物、甲醛、锌、铁未检出,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污标准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脱色不凝气:一级循环水+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调制不凝气:一级循环水+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一次精馏不凝气:二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二次精馏不凝气:二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三次精馏不凝气:一级循环水+一级冰盐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残渣烘干废气:一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色谱乙腈储罐呼吸废气依托厂区RTO装置 有组织乙腈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 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脱色不凝气:一级循环水+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调制不凝气:一级循环水+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一次精馏不凝气:二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二次精馏不凝气:二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三次精馏不凝气:一级循环水+一级冰盐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残渣烘干废气:一级循环水冷凝+车间深冷装置处理+依托厂区RTO装置;色谱乙腈储罐呼吸废气依托厂区RTO装置 VOCs排放速率为0.969kg/h,排放浓度为25.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 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 VOCs 排放限值要求(VOCs :60mg/m3、3kg/h);丙酮排放浓度为7.8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丙酮:50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未检出,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为0.202kg/h;NOx排放浓度为35mg/m3,排放速率为1.3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7mg/m3,排放速率为0.19kg/h,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有组织H2S、NH3、恶臭气体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65mg/m3、1.9mg/m3、354,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3161-2018)表1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用基础减震、加装隔声罩、消声等降噪措施 连续监测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厂区东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9dB(A);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9dB(A);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9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6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方法能力。装置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治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方法能力。装置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装置及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治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已落实

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行业: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地区:山东省 - 东营市 - 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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