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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EVA新材料产品45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

安徽省 - 滁州市 - 明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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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毛永旺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EVA新材料产品45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C292塑料制品业 -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项目地址:
桥头镇产业园
项目总投资:
4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4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明环评〔2022〕30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4-20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40100087587130F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16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13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41182MA8NLFET4X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14160714358_安徽商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VA新材料产品45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14160814637_安徽商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VA新材料产品45000立方米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全本).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yanshougs.com/content/88236.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10
营业单位代码:
91341182MA8NLFET4X
营业单位名称:
安徽商乙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3
行业名称:
塑料制品业
最终行业代码:
C2924
最终行业名称:
C2924-泡沫塑料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合格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密炼、开炼、发泡、造粒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开炼、发泡、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模温机燃烧设备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 (1)验收监测期间,投料废气排气筒DA001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0×10-2kg/h,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密炼、开练、发泡、造粒废气排气筒DA002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5×10-2kg/h,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90×10-2kg/h,排放速率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024年3月10日EVA片材66m3(合计5.94t),2024年3月11日EVA片材65m3(合计5.85t),根据两天废气验收监测结果,故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267kg/t、0.0267kg/t,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表5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的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3废气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关于引发<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号)中工业炉窑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G2~○G4监测点周界外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88mg/m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88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2mg/m3,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本次验收监测的9#生产厂房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6mg/m3,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的密炼机、搅拌机、出片机、发泡机、切片机、雕刻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已采取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治理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化品包装袋、废导热油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废活性炭、危化品包装袋(DCP架桥剂和发泡剂)、废导热油、废过滤网、喷淋废水、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徽普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危废间等区域防渗措施需满足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控制要求。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针对危废库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41182-2024-044-L。 已落实

安徽商乙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业:C2924泡沫塑料制造
地区:安徽省 - 滁州市 - 明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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