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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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池(氯片消毒)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NH3-N、TN参照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排放标准) | 本项目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W1(含高压灭菌锅清洗废水)、生活污水W2,两种废水分流排放。医疗废水经废水处理池(氯片消毒)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设备正常运行,对医疗废水排口进行监测,废水各因子检出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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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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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隔声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 | (1)空调外机噪声:项目安装柜机及壁挂机,外机共12台,全部分散置于建筑北侧室外墙壁上。建设方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空调安装符合《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2)宠物吠叫噪声: 其性质具有偶发性,但源强较高,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营业时关闭门窗; ②昼间诊疗过程中对宠物进行安抚,必要时给宠物佩戴口罩; ③对夜间住院宠物一律佩戴口罩,避免突发性噪声扰民; ④宠物住院部四周墙壁及顶棚吊顶采用隔声材料,不设窗户; ⑤住院部位于医院中部,远离北侧居民小区。 | 设备均正常开启,厂界四周外1米,噪声检测结果低于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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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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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规定要求,由专人负责收集、包装、标识、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S1、动物尸体S2、废包装S3、生活垃圾S4。 (1)医疗废物S1:主要为对宠物检验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废弃棉球、纱布、废弃医疗用品、废医疗器械、废弃血样、尿样、粪便等);损伤性废物(废弃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等);病理性废物(废弃动物组织、器官等);化学性废物(废弃含汞血压计、体温计等);药物性废物(废弃药物、疫苗等)。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 本项目手术病例占整体病例的10%,其中不手术的宠物病例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1kg/只(主要为棉球、一次性注射器、废药物等),手术的宠物病例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kg/只(主要为纱布、缝合针、一次性创巾、气管插管、动物组织等)。项目预计每天接诊宠物10只,其中不手术9只,手术1只,则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9kg/d,0.7t/a。委托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2)动物尸体S2:治疗过程会有少量因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动物,产生量为0.3t/a。委托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 (3)废包装S3:原辅材料拆包过程中会产生废纸箱、废塑料袋等,废包装产生量为1kg/d,0.37t/a。委托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4)生活垃圾S3,员工8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1.5t/a。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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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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