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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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 | 生化池 | 排放口监测: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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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 |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2中主城区排放限值 | 活性炭 | 排放检测: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2 | 活性炭处理设施 | 《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758-2017)表4排放限值 | 活性炭处理设施 | 厂界: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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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综合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综合降噪。 | 厂界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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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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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须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含废边角料、残次品、废胶带、废包装材料等,须分类收集暂存在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不得突破总暂存量,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印刷版、废润版液废、UV灯管、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液等,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转移活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要求,不得突破总暂存量,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一般固体废物:含废边角料、残次品、废胶带、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暂存在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5F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00m2,设置防风、防雨、防扬尘等措施。 危险废物:包含废无纺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空压机含油废液和烘干废UV灯管,委托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厂房外西南侧设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为96m2,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防漏等处理,并设置了明显标志,公司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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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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