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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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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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2 | 滤芯除尘装置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修边缘颗粒物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3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备模、上瓷、上釉工序用到石膏、瓷粉、釉粉几种粉末原料,瓷粉、釉粉原料为细腻微小的粉状固体,与水泥原料类似,项目生产过程分别将石膏、瓷粉、釉粉与水混合,使用过程会有少量粉尘逸散出来。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监测 | 达标 |
4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铸造金属、锆块、玻璃陶瓷打磨、抛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胶托打磨、抛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监测 | 达标 |
5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进行压铸和铸造前需要将锆块和压铸合金进行熔化,熔化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监测 | 达标 |
6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压铸、铸造过程中会产生烟尘(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监测 | 达标 |
7 |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烧结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监测 | 达标 |
8 | 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项目进一步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将3D打印、冲胶、包埋、烧圈工序设备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分别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6米。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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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没有大型噪声设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再通过距离衰减后,项目东面上甲金龙南路沿街居民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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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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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石膏、废包装材料、喷砂粉尘、蜡块边角料、废包埋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内,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3D打印机光敏树脂罐、废切削液、废切削液罐、废树脂牙基托液、粉罐、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含油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内,定期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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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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