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6 123456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公示环评文件下载_环评哥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万件轻量化乘用车铝轮毂技改项目

浙江省 - 台州市 - 黄岩区
|
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郑羽映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王文志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万件轻量化乘用车铝轮毂技改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6汽车制造业 - 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地址:
澄江街道 SN22 号路东侧、老黄长线北侧
项目总投资:
58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5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台环建(黄)〔2022〕6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1-2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310000501430507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1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13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10000501430507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14094914548_验收意见-宏鑫.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14094914034_验收报告表-宏鑫.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zjkdjc.com/chinese/838.html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1-01
营业单位代码:
/
营业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71
行业名称:
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670
最终行业名称: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段(经A/O池+沉淀池) 废水总排口pH值、氟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中其他地区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总铝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标准限值。 达标
2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喷漆调节池+喷漆反应池+喷漆沉淀池+格栅隔油预处理+pH调节池+综合反应池+综合沉淀池+预处理池+气浮池+中间池+A池+O池+二沉池) 废水总排口pH值、氟化物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中其他地区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总铝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标准限值。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涂装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旋流洗涤塔+干式过滤器+转轮+旋转式RTO 涂装废气排放口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的要求 达标
2 喷塑粉尘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设备自带过滤装置 喷塑粉尘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达标
3 燃气废气处理设施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收集直排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的要求;林格曼黑度的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新改扩建二类区二级标准(1997年1月1日后)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 项目厂界南侧噪声排放符合4类标准,其余各侧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污染物特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废水处理站、废水收集管网、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涂装车间、前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按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杜绝污水下渗现象发生,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其余生产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好地面硬化,正常情况下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很小。 加强车间生产管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厂区已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废水明管收集、高架至废水站;后续将按环评要求对相应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自行监测。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应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作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弃置。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废堆放场所须规范收集、贮存,做到分类、避雨、防渗、防腐。 项目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无害化处理。危险固废须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固废堆放场所规范收集、贮存,符合分类、避雨、防渗、防腐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和落实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企业委托台州国宇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备案,备案号3310032024013-L。 企业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应急池,成立应急小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环境风险意识,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 已落实

浙江宏鑫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地区:浙江省 - 台州市 - 黄岩区

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至朋友圈
↑微信扫上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