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一号厂房、二号厂房配套车间污水处理站 | 一拖总厂西中水站进水水质要求(pH6.5-8.5、COD400mg/L、SS200mg/L、石油类200mg/L) | 一号厂房、二号厂房配套车间污水处理站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一号厂房配套车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pH7.25~7.38、COD290~298mg/L、SS27~30mg/L、石油类4.75~5.14mg/L,二号厂房配套车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pH7.11~7.18、COD223~231mg/L、SS18~21mg/L、石油类4.44~5.51mg/L,均满足一拖总厂西中水站进水水质要求(pH6.5-8.5、COD400mg/L、SS200mg/L、石油类200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试验废气经电加热+DOC+POC+SCR处理装置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涂装废气一起经干式纸盒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及《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中发动机试机尾气提标治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8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 级指标加热炉、干燥炉排放限值要求(燃气:PM10≤mg/m3、SO2≤35mg/m3、NOx≤5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5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面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去除效率70%)的要求 | 试验废气经电加热+DOC+POC+SCR处理装置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涂装废气一起经干式纸盒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试验废气经电加热+DOC+POC+SCR处理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8~7.2mg/m3、排放速率为0.0253~0.031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2~27mg/m3、排放速率为0.1~0.16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4~30.3mg/m3、排放速率为0.12~0.134kg/h。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及《洛阳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中发动机试机尾气提标治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8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涂装废气一起经干式纸盒过滤装置+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2.3mg/m3、排放速率为0.126~0.248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1~4.58mg/m3、排放速率为0.407~0.5kg/h,平均去除效率为88%。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 级指标加热炉、干燥炉排放限值要求(燃气:PM10≤mg/m3、SO2≤35mg/m3、NOx≤5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5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面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去除效率70%)的要求;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0.342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限值要求(颗粒物≤1mg/m3、非甲烷总烃≤4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建议值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2mg/m3);涂装单元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1.41mg/m3,《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涂装工序厂房外设置监控点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4类标准限值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根据监测结果及分析,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设备噪声经降噪措施后,经检测,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9dB(A),西、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一般固废为油底壳生产线产生的废金属屑。废金属屑暂存车间废铁屑暂存处,交由一拖总厂内物资中心统一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为废干式纸盒、沾染涂料的废屏蔽物料、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干式纸盒、沾染涂料的废屏蔽物料、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经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一般固废为油底壳生产线产生的废金属屑。废金属屑暂存车间废铁屑暂存处,交由一拖总厂内物资中心统一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为废干式纸盒、沾染涂料的废屏蔽物料、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干式纸盒、沾染涂料的废屏蔽物料、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经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