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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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排污管道等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要求 |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由融安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外排生活污水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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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滤筒式除尘器、“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 +催化燃烧”装置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塔筒加工车间下料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锌粉尘、喷漆房废气,以及少量危废仓库废气、食堂油烟等。 (1)有组织废气 ①抛丸粉尘:项目抛丸过程均在全密闭的抛丸房内进行,抛丸房配置全室抛丸除尘系统及设备自带除尘设备相结合形式进行除尘处理。抛丸机自带滤筒除尘器主要对废钢丸和部分抛丸粉尘进行收集,同时各抛丸房均设置集气罩收集设施,其余抛丸粉尘经收集后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D001)处理,最后由1根15m排气筒(P1)统一排放。 ②喷锌粉尘:喷锌房设置为密闭负压式车间。运营期洁净空气由房体的顶部进入喷锌房内,喷锌含锌粉尘通过吸尘口收集后经管道引入项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D001)处理,最后由1根15m排气筒(P1)统一排放。 ③喷漆房废气:项目调漆、喷涂、烘干、吹凉等工序均在封闭式喷漆房内进行,运营期喷漆房调漆、喷漆、烘干、吹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1套“三级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23m排气筒(P2)统一排放。 ④危废仓库废气: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运营期危废间危废废气经车间封闭控制,并接管收集引至喷漆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最后由1根23m排气筒(P2)统一排放。 (2)无组织废气 ①下料切割、焊接烟尘:项目2#厂房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作业,运营期下料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车间定点收集后引至5台滤塔除尘器处理后室内无组织扩散。其中下料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加工粉尘颗粒物均为钢铁或金属颗粒,密度较大,极易在空气中沉降,通过定期清理收集设备周边自然沉降的金属粉尘,可最大程度减少二次扬尘产生。 ②食堂油烟:项目实际设有职工食堂,运营期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P1含尘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以及其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要求;P2有机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以及相关污染物对应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要求。 此外,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敏感点融安县实验中学环境空气TSP、二甲苯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它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值;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原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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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基座等隔声、 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卷板机、焊接设备、抛丸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场车辆交通噪声等。 对于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各设备选用先进环保的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选在室内或厂房内安装,并设置必要减震装置、消声器,定期维护和保养各类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进行控制。②合理平面布局,各类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厂房内,利用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采用吸声效果好的厂房材料,通过厂房隔声来减少环境影响。③为防止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车床等设备设置单独减振基础,振动设备加设减振垫,有效防治振动产生的噪声影响。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面厂界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夜间最大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和夜间最大声级标准要求;其余西、北面厂界昼间等效声级和夜间等效声级、夜间最大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和夜间最大声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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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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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锌渣、漆渣、漆料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场区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废焊材、废钢丸、废催化剂等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作为废品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场区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边角料、废焊材、除尘器收尘、废钢丸和废催化剂等一般固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涂料桶、漆渣、锌渣、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切割边角料、废焊材、除尘器收尘、废钢丸和废催化剂等一般固废经各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收集后,定期作为废品外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锌渣、漆渣、漆料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场区危废暂存间(危废仓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场区定点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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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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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置应急事故水池1座,位于涂料仓库的西侧,容积 200m3;用于油漆泄漏或涂料仓库火灾消防废水的收集 | 设置应急事故水池1座,位于涂料仓库南侧,实际容积75m3;用于油漆泄漏或涂料仓库火灾消防废水的收集,其中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涂料仓库主要采取干冰/干粉灭火器,以及沙土等消防设施灭火,消防废水产生量较小,符合应急需求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