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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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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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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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窗居民点341户,学校200m2;隔声屏障200m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声屏障8900延米 | S1、S2标15处已建及在建敏感点中选择11处敏感点设置噪 声监测点位,并设置了2处24小时交通噪声监测点、1处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点位。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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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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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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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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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应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越耿泾塘、大树塘、北环河、长江河、花斑塘、何村塘大桥等必须提高防撞等级、强化跨河段防撞护栏的建设,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及排放系统,雨水不得排入跨越的敏感水体。道路建成通车后,加强危化品运输车的管理和监控,制定危险品运输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预案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的应急预案中,防止道路交通事故排放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 | 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优化了高架桥和跨河桥梁的排水设计,采用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后与路面径流一同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未直接排入敏感水体。 本项目落实了桥梁防撞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视频监控等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执行常熟市政府办公室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布了《常熟市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20〕96 号)。 该预案明确了常熟市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机构为:分管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 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大队、常熟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工作职责、预防预警程序、应急响应程序和后期处理等也在预案中明确规定。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