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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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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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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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减震 | 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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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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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不合格品(900-045-49),废包装瓶(900-041-49),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不小于2m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该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均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2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委托个人处理,已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为2m2,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委托苏州步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建危废仓库,面积为2m2,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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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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