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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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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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设施+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正常生产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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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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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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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贮存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中要求执行。活性炭使用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023)115号)规定执行,确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报告中设计效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 本项目一般固废的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一般废物主要为废聚乙烯(HDPE)、废201钢带、废钢丝、废镀锌钢带、废聚酯带、废PVC带、废包装袋,由企业统一回收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劳保手套,在原有项目的危废暂存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已按要求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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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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