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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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站 |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 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 | 综合废水经UASB+SBR工艺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结果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表1 预处理标准限值,氨氮和总磷监测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原料进仓设备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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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米粉碎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麦芽出仓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3 | 原料进仓设备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影响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4 | 1#锅炉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影响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修改单表3 燃气锅炉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影响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修改单表3 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达标 |
5 | 2#锅炉废气排放口 |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影响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修改单表3 燃气锅炉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放口 |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影响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修改单表3 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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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依托现有治理设施 | 噪声昼间、夜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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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维护,降低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 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维护,降低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 |
2 | 废矿物油、废树脂、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酒糟、废酵母、热凝固物等定期出售给养殖厂家做饲料,废玻璃、废纸板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废矿物油、废树脂、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酒糟、废酵母、热凝固物等定期出售给养殖厂家做饲料,废玻璃、废纸板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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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矿物油、废树脂、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酒糟、废酵母、热凝固物等定期出售给养殖厂家做饲料,废玻璃、废纸板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废矿物油、废树脂、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酒糟、废酵母、热凝固物等定期出售给养殖厂家做饲料,废玻璃、废纸板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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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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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建内容不新增环境风险源,原有环境风险源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 扩建内容不新增环境风险源,原有环境风险源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