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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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有污水处理站、原有MBR膜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 | 《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中公共污水处理厂一般保护水域排放限要求 | 三洗压滤废水经沉淀罐+西恩过滤器后与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初期雨水、经原有MBR一体化设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经中和+一级澄清+稠浆压滤+二级澄清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氟化物和色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中公共污水处理厂一般保护水域排放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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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闪干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闪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汽粉尾气、试剂配制尾气一起经复喷淋洗涤+电除雾后由一根3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后处理闪干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2 | 汽粉尾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汽粉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处理后,与闪干废气、试剂配制尾气一起经复喷淋洗涤+电除雾后由一根3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后处理汽粉尾气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3 | 试剂配制尾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酸雾废气经喷淋洗涤+电除雾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试剂配制尾气排放口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4 | 1号、2号粗料仓原料装卸尾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项目配套2个粗料仓(1#粗料仓、2#粗料仓)交替使用,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6.5m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 | 原料尾气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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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等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项目通过将机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采取厂区绿化、设备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各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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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规范要求对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 按照规范要求对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对生产车间(湿磨砂磨厂房)、事故池、钛回收装置区域进行了重点防渗,其他区域进行了一般防渗,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 |
2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钛石膏转运至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堆存。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新增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4-08),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除尘器收尘灰和项目西恩过滤器和沉淀罐滤渣回用至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外售,污水处理废渣(钛石膏) 转运至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渣场。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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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钛石膏转运至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渣场堆存。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新增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900-214-08),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除尘器收尘灰和项目西恩过滤器和沉淀罐滤渣回用至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外售,污水处理废渣(钛石膏) 转运至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渣场。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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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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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建设369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含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前15分钟的初期雨水送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2023年11月重新修订了《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漳分局于2023年11月20日予以备案。项目建设369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含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前15分钟的初期雨水送至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