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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众和化工有限公司7.5万吨/年裂解C5原料预处理和6000吨/年FFS重包装膜袋项目

广东省 - 湛江市 - 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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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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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湛江众和化工有限公司7.5万吨/年裂解C5原料预处理和6000吨/年FFS重包装膜袋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项目地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中科炼化南门外)
项目总投资:
24711 万
项目环保投资:
2879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湛环建〔2021〕1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3-1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300782783977G,914408003039374823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4-10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5-09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1900MA52DHH54J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514135414837_众和化工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527112727975_(湛江众和、盖章扫描版)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87526
调试开始日期:
2023-04-11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1-31
竣工日期:
2023-04-04
营业单位代码:
91440800MA516K215G
营业单位名称:
湛江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44
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261
最终行业名称: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经收集进入厂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近期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及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之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排污管道引至东海岛东部深海排污区排放,远期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后,处理达到相关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水要求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及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调节+气浮+树脂吸附+AO+MBR+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6.5m³/h。项目含油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综合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喷淋塔喷淋废水)经管道排入含油废水格栅池后,经“隔油沉淀+调节+气浮+树脂吸附”设施进行脱油处理,其它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化验室检验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其他废水格栅池,然后经“隔油沉淀+调节+气浮”设施进行脱油处理,两股废水再一同排入综合调节池,经“AO+MBR+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排污管道引至东海岛东部深海排污区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及表3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碳五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器回收+地面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后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地面火炬系统一座,占地面积450m2,主要用于收集处理本项目碳五预处理单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开停车和检维修时的放空废气、吹扫废气、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气,地面火炬系统总高28米(含基础高3米)。碳五预处理单元工艺有机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先导入冷凝器进行冷凝处理,大部分有机废气遇冷而凝结为含有有机污染物的冷凝液后排入分液罐暂存,定期排回重组分产品储罐;少量不可冷凝的有机废气从分液罐顶部抽至地面火炬系统并充分燃烧处理后,由28米烟囱(自编号DA001)外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化工业》(HJ853-2019),本项目地面火炬系统为特殊排放口,特殊排放口不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由于地面火炬系统结构性质及内部构造为直接设置长明灯且排气口直径达11m等原因,无法对地面火炬系统排放口进行监测。 达标
2 油气回收装置(膜/冷凝/吸附三效复叠)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限值要求 本项目内浮顶储罐为液体镶嵌式密封措施,内浮顶储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引至油气回收装置(膜/冷凝/吸附三效复叠)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2)外排。本项目物料均采用液下装载,罐车和油气收集系统法兰、硬管螺栓连接,本项目装卸车有机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引至油气回收装置(膜/冷凝/吸附三效复叠)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2)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装车有机废气、双环戊二烯储罐和DMF储罐呼吸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膜/冷凝/吸附三效复叠法)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达标
3 自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第II时段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五者中较严值的要求 重膜单元吹膜有机废气由冷却排风口经配套管道收集,引至自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3)外排。重膜单元印刷有机废气由印刷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管道收集,引至自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3)外排。项目污水管网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调节池、气浮池、缺氧池、污泥沉淀池均加盖密闭,并设配套风机收集池内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恶臭气体,输送至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3)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吹膜有机废气、印刷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废气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装置(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第II时段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五者中较严值的要求。 达标
4 管件、阀门等选用国产优质产品,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碳五预处理装置及罐区自然通风;重膜车间顶部安装轴流风机或换气扇。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三者中较严值 本项目碳五预处理单元的装置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气体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有机液体阀门法兰、连接件泵、压缩机、搅拌器、泄压设备等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产生的,产生量较少,均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本项目设循环水站一座,占地面积572m2,设计规模为3500m3/h,包括冷却塔、循环水泵、旁滤过滤器、加药间、监测换热器等。冷却塔中冷却水暴露空气后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均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下风向监测点位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小于4.0mg/m3,甲苯浓度均小于0.6mg/m3,总VOCs浓度均小于2.0mg/m3,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要求。 达标
5 污水处理站各池加盖密闭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项目污水管网采用密闭管道输送,调节池、气浮池、缺氧池、污泥沉淀池均加盖密闭。 项目厂界下风向监测点位的硫化氢浓度均小于0.06mg/m3,氨浓度均小于1.5mg/m3,臭气浓度均小于2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达标
6 管件、阀门等选用国产优质产品,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碳五预处理装置及罐区自然通风;重膜车间顶部安装轴流风机或换气扇。 污水处理站各池加盖密闭。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碳五预处理单元的装置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气体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有机液体阀门法兰、连接件泵、压缩机、搅拌器、泄压设备等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挥发产生的,产生量较少,均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本项目设循环水站一座,占地面积572m2,设计规模为3500m3/h,包括冷却塔、循环水泵、旁滤过滤器、加药间、监测换热器等。冷却塔中冷却水暴露空气后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均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区内碳五预处理装置区域门窗外1m检测点、重膜车间门窗外1m检测点、循环水场操作工位下风向1m检测点的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均小于6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施,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1.6~63.6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2.5~53.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采取有效防渗防漏措施,做好污染分区防治工作,开展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其中储罐区、贮槽、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地下管道和检查井、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须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罐区设置防火堤,装置设置导流沟收集和拦截事故废水,危废暂存间在门口设慢坡、门槛、导流沟收集和拦截事故废水,事故废水收集后排入厂区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4000m3事故应急池和1座有效容积为2790m³的雨水监控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水的消纳要求。 本项目自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56m³/d的污水处理站,事故废水可由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利用罐组防火堤、事故应急池、雨水监控池、雨水截断阀及污水处理站等建立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防治水体污染三级防控体系。 本项目所在厂区已对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 本项目所在厂区设置三口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自编号K1~K3),每年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台账,监控防渗层防渗效果,及时防控渗漏污染。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其中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生产次品收集后交回收废塑料等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由原辅料厂家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项目设有一间防雨淋、防渗漏、防扬尘、防流失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项目的碳五预处理单元过滤器聚合物、重膜单元废油墨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树脂、废手套、废抹布、废机油、检验废液、废锈渣,并定期交由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无。 无。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联动,加强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本公司成立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每个岗位设有一个明确而又能为所有在岗人员熟悉的安全方针。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已落实

广东双林生物乙醇回收新建项目

广东省 - 湛江市 - 经济技术开发区

湛江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行业: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地区:广东省 - 湛江市 - 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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