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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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和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时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 本项目生活污水中:7月1日监测结果:pH值为7.1,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日均值为180mg/L、11.9mg/L、56.6mg/L、39mg/L、1.03mg/L,7月2日监测结果:pH值为7.1,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日均值为186mg/L、11.7mg/L、58.3mg/L、41mg/L、0.75mg/L,各项指标均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各项指标均满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可接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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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袋式除尘+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 本项目投料、开炼、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12mg/m3、10mg/m3),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规定排放限值要求(0.33kg/h、2000) | 本项目4层8个炭黑粉尘通过自带8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110L密炼废气、3层小料投料粉尘合并再经顶楼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35L密炼废气经4层袋式除尘器处理;两股处理后的含尘废气与开炼废气在楼顶处合并进入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由1根27m排气筒排放(高出屋面3m)(DA006) |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投料、开炼、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含尘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与开炼废气合并经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的DA006排放,排放口颗粒物最大基准排放浓度为<11.1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基准排放浓度为1.5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1.04×10-3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0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规定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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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基础减振,建设专门的空压机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 与环评一致,各项产噪设备均配备基础减振,并建设专门的空压机房 |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9.8dB(A)和49.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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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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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危废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收集尘、废包装袋;危险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弃包装物、废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收集尘、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弃包装袋、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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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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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特别是重点污染防治区域;依托厂区现有的20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合理规格的围堰建设规范的重点事故区域与事故池连通管网,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 项目依托已建设200立方米事故池,并做好相关防腐防渗措施,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02-341822-2024-107-L | 已落实 |